單一防火試驗結果×1.25倍的適用性及限制性


英國UKAS核准的防火試驗室,在評估一防火材料時,會依據:

  1. 載重防火試驗決定防火材料的最高及最低厚度(deflection及buckling時防火材料的stickability)。
  2. 再做多次的非載重防火試驗,結合載重防火試驗,決定不同鋼骨尺寸(Hp/A)的防火厚度。

但是單一試驗結果(依ASTM E119或BS476 part 21)為4.35mm,乘以1.25倍(本國要求)後為5.5mm。

單一試驗結果本身已經該防火材料的最高可參考厚度,乘以1.25倍後自然無法證明該防火材料的在此厚度下的反應。

美國UL在執行防火試驗時,也不容許試驗結果使用外差法去推算更高防火時效,或高於試驗的最大厚度。

此議題同時印證國內防火試驗最好參照CNS 12514的規定,如此可避免超過試驗厚度的風險。

另,

  1. 單一防火試驗若非三年之內,是否需要重新試驗?
  2. 單一防火試驗不會註明有效時間;不同於assessment report(UKAS規定)的五年限制,是否如此代表永遠有效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