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地防火試驗驗證的適用性


國內目前已有可執行簡單的非載重防火試驗室。

但是,國內防火試驗應依照CNS 12514ASTM E119BS 476 part 21為標準?

  1. 如依照CNS 12514,可不執行載重防火試驗,依失敗溫度500℃/550℃即可。但是試驗的鋼骨尺寸應如何決定?是依申請者要求?或是依CNS 12514表2(如下)的規定?
    試體種類 鋼材剖面積 尺度 國內常用最大尺寸 Hp/A(3面) W/D
    <120cm2 單邊30cm H300×300×10×15 152 0.88
    <100cm2 深40cm H400×200×8×13 169 0.79

    *FM900在中科院試驗並已經營建署核准的H390×300×10×16的剖面積為132 cm2,已超過100 cm2的限制!

  2. 如依照ASTM E119;
    1. 梁都必須是載重防火試驗→國內無法執行!
    2. 柱非載重防火試驗,可依失敗溫度538℃→國內可執行。
  3. 如依照BS 476 part 20、21;
    1. 梁:
      1. 先經過至少二次載重防火試驗,以決定:
        1. 該防火材料失敗溫度不低於550℃(4面),620℃(3面)。
        2. 決定最高及最低防火厚度(因應撓度影響)。
      2. 再做多次的非載重試驗,決定不同鋼骨尺寸(Hp/A)的防火厚度。
    2. 柱:
      1. 先經過至少二次載重防火試驗,以決定:
        1. 該防火材料失敗溫度不低於550℃,如低於550℃則依較低的試驗失敗溫度為以後非載重防火試驗的標準。
        2. 決定最高及最低防火厚度(因應撓度影響)。
      2. 再做多次的非載重試驗,決定不同鋼骨尺寸(Hp/A)的防火厚度。

建議:

如上分析,若僅有非載重防火試驗設備,則國內防火試驗應該依CNS 12514執行,如要參考國外,也只有ASTM E119的柱可供參照(但有另一問題如後!!)。